【公搶盟】宣言
我們要求: 1. 公視預算受公視法第2條保障,政府與國會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或凍結。 2. 公視受公視法第11條保障,屬於國民全體,獨立自主,不受干涉。政府不得將公視視為傳 聲筒,妨礙其自主經營。 3. 公視之治理與管理應該透明,公視董監事會必須稟承公視法精神,捍衛公視的獨立自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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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視總經理馮賢賢向國家通傳會陳情 

新聞稿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10/06/20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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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

監事會聲明

2010.10.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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馮賢賢「苦幹實幹 撤職查辦?」

高層為何急著摧毀公視任期制?

        公視總經理馮賢賢和執行副總鐘裕淵在9月19日遭公視董事會非法解聘,且在9月27日在未經告知下門禁卡被消磁,無法履行公務;這項非法解聘不只不合法律相關規定,而且距離他們的任期屆滿只有96天,此詭異的粗暴行動已引起各方關心公視的觀眾、贊助者及國際媒體關注。馮賢賢總經理任期規範下,認為自己對公視負有責任,決定召開今天的記者會,對納稅人及公眾說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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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民搶救公視聯盟新聞稿

 

無疆界記者組織發表聲明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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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民搶救公視聯盟 採訪通知

 

剝奪台灣最後的媒體獨立與專業空間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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假處分了我們, 真處分了公視 

2010.4.27

99419,新聞局以「鄭同僚等七名董事一再違法決議,遭新聞局假處分」為標題發佈新聞稿,嚴重損傷我等為之奮鬥一生之清譽;迫不得已,我們不得不將其中委曲情由向各界說明,同時,也呼籲各界重視新聞局干涉公視自主,欲將一個好不容易建立的獨立公共媒體「收歸『國』有」的企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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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來行政院長已送到立法院請求重新推選審查委員的公文,

可以事後被新聞局「喬」回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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