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央社報導,行政院將提公視法修法草案,要將董監事審查委員會的通過名檻由3/4降為2/3。這是民主的大笑話。
公視董監事由行政院提名,由立法院推薦15名審查委員審查。由於必須經3/4的高門檻才能通過,過去選出的董監事都中規中矩。
2008年後,國會一黨獨大,國民黨推薦的審查委員超過3/4,委員會失去了制衡力量。國民黨又修法增加董事名額,順利補選出陳勝福等人,把任期制的董事長、總經理都鬥爭下來。公視董事會的亂象始於那時。
最近又要選任第五屆董監事,審查委員會開過兩次會,已選出5名董事,但因未足額 (至少要17名),仍在審查中。
未足額,是因為認真審查。立院生態已經改變,國民黨無法推薦足夠的審查委員。資格不夠的、意識型態太強的,自然無法過關。制衡機制的恢復,是社會之福。上次開會,有位委員說,行政院名單無法通過,委員會愧對國人。另一位委員反駁:行政院名單照單全收,才愧對國人。這段有趣的對話,呈現不同的民主概念。
照講,原來的人選無法被接受,行政院有責任補提更好的人選。2004年第三屆董事審查時就發生過這種情形,補提名後也順利通過。但馬政府卻決定修法降低門檻。法律不是不能修,但審查會開到一半時降低門檻,不就像足球賽屢射不入,就將球門擴大一樣鴨霸嗎?
仗著國會多數,為所欲為。要控制公視(及華視),就修法增加董事名額。有爭議的人選無法過關,就修法降低門檻。馬政府如此濫權玩法,半途修改遊戲規則,太過份了,社會各界應鳴鼓而攻之,否則他們食髓知味,將更胡搞亂搞。
【當今台灣目睹之怪現象】 2011.03.04
離譜!
監事會依法查帳
陳勝福卻批示:
1. 爾後參加監事會之同仁,必先報請董事長同意後出席。
2. 同仁不宜參加
以下轉載自:公民記者謝明海部落格以及 2011.03.03 鄭同僚臉書
http://www.peopo.org/portal.php?op=viewPost&articleId=777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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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視監事會3/3開會,依法辦理本於職權的專案稽查,
陳勝福卻批示要求相關部門同仁不宜參加,致使監事會專案查核不成。
一邊悍然不顧媒改團體公開譴責換總經理,
一邊不顧違法也要抵制監事會開會;
陳勝福越來越離譜,混亂體制,玩弄公共媒體,應予嚴厲譴責。
Q1: 這樣不違法嗎?
Q2:馬政府支持這樣的人不丟臉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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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公文如下:
附件1: 2011.02.26 公視基金會監事書函
主旨:為辦理專案稽察,請依說明各依職掌準備資料確實配合辦理。
說明:
一、依公視法第21條,公視基金會經費財務稽察辦法第5條之規定辦理。
二、稽察時間:2011年3月3日下午2時。
地點:公視基金會行政部會議室。
三、稽察項目:
1. 99年第四季人事經費支出;
2. 99年第三、四季董事會經費支出;
3. 解聘馮賢賢總經理相關經費,以及訴訟案;
4. 撤回原民台陳春山懲處案;
5. 程宗明研究員公出差假稽核。
四、請董監事會辦公室、稽核室,
各依公視基金會第15條第1、2項之規定,配合辦理事務性工作。
五、未能出席者,務必指派職務代理人攜帶資料與會,
如有妨礙稽察工作之辦理者,將依法究責。
林筠常務監事。 黃世鑫監事
正本:吳昌融經理 林顯誠組長 廖貞姬組長 王惠崇主任 王菲菲執行秘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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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二:公視內部簽呈:陳勝福批示不准相關人員參加監事會
圖一:紅色畫線文字:董事長批示:
爾後參加監事會之同仁,必先報請董事長同意後出席。
圖二:紅色畫線文字: 同仁不宜參加。

台灣教會公報2009年2月號「窗口無遮攔」專欄 管中祥 2009年開年第一天,三千人為了「搶救公視.監督國會」走上街頭,包圍立法院,希望立法院能刪除箝制公廣集團體獨立自主的附帶決議,以及立即解除公視遭到凍結的4.5億預算,同時,也針對公視提出資訊公開、產業民主、公眾監督等三項訴求,希望公視真能落實公共精神,並化危機為轉機。 開年第一天整個社會好不熱鬧,即使是元旦假期,公民社會也毫不歇息,走上街頭,當作是給執政者的新年賀禮。其實,在元旦前的兩個禮拜,也有近五千人參與的稅改大遊行,要求最基本的稅制公平,由國家向富人抽稅來平衡財政收支,拒絕國家舉債,將債務留給下一代。而在12月19日,國際知名導演侯孝賢,也為聲援將被迫遷居的三鶯部落居民在台北賓館前落髮,希望政府不要都以經濟發展為主要考量,不應使原住民失去安身立命之所。 這樣的場景短時間之內恐怕都不會消失,一方面是因為政客的傲慢心態作祟,另方面,則是在二次政黨輪替之後,公民社會對「救世主」的想像也日趨回到現實。 就拿公視這件事來說,立委凍結公視預算理由,除了認為公共電視成效不彰需要監督外(當然也有民間團體認為是要透過預算審查控制公視),最常見的說法便是公視的錢是政府給的,為什麼不能干預。 這樣的說法不只是現在執政的國民黨有如此想法,台聯黨在2004年也因為羅大佑在公視轉播的演唱會中批評陳水扁,而大罵公視,認為民進黨政府是在「飼老鼠咬布袋」,理由很簡單,因為公視的經費是政府捐贈的。 這樣的說法不僅反應了政治人物對公共媒體的誤知與無知,也反應了其對公共價值,及對民間社會的家父長制心態。其實不僅如此,筆者日前因公視事件拜會林益世委員表達民間不滿與期待,林委員在接見公民團體時,不僅未能接受意見,並脫口而出:我的選民比你們的人還多。 這些都是政治人物不分藍綠的固有傲慢,也是民間社會必須認清的事實。台灣社會經歷過兩次政黨輪替,必須走向成熟的民主社會,亦即徹底明白政治人物與權力的糾結關係,特別是當他們掌有權力之後,隨之而來的誘惑與傲慢。 事實上,台灣民主選舉至今已有數十年的經驗,幾乎每年都有選舉的制度安排,使得台灣早已陷入莫明的政治狂熱,然而,數十次大大小小的選舉到底給台灣帶來什麼樣的民主學習呢? 坦白說,許多人在選舉時的考量,仍然是抱著選「救世主」的心態,期待選出的「明君」或「英雄」能即刻解決當下的困境,不論是陳水扁或馬英九都是這種心態下的產物,於是參選者不斷塑造螢幕上的改革與魅力,然而,沒多久,我們卻看到政客們快速墮落與無能。 政黨輪替的最大價值,不在於不同政黨的輪執政,而是要讓民間社會了解政客相近的本質,進而不斷透過民間的行動提醒與監督政客的施為。公視的事件只是冰山一角,台灣的民主要往前,不是期待「救世主」再臨,也不是把希望寄望於任一政黨,相反的,民間社會要有更多的自主與努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