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公搶盟】宣言
我們要求: 1. 公視預算受公視法第2條保障,政府與國會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或凍結。 2. 公視受公視法第11條保障,屬於國民全體,獨立自主,不受干涉。政府不得將公視視為傳 聲筒,妨礙其自主經營。 3. 公視之治理與管理應該透明,公視董監事會必須稟承公視法精神,捍衛公視的獨立自主。

目前分類:公開信 (4)

瀏覽方式: 標題列表 簡短摘要

公視基金會監事:黃世鑫 99.12.18


psavep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公視監事黃世鑫針對媒體觀察基金會所謂「公視災後重建」之聲明 (2010.10.17)

        今天聽說媒體觀察基金會週一將召開「公視需要災後重建記者會」。身為公視監事,我對這個記者會的出發點有所保留。

「災後」指的是什麼?公視近三年觀眾人數大幅增加,節目品質也得到金鐘獎與觀眾的肯定,可見經營沒有問題。問題在於,公視的獨立自主遭受政治干涉,以及若干「董事」,與「董事長」的合法性遭受質疑。這才是公視真正的危機。

psavep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

公視董事會的程序正義何在?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蘇啟禎(公視新聞部員工,工會會員)

psavep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

 

以下是公視製作人蘇啟禎致董監事的公開信,我們全文轉寄。
但為了讓各位瞭解整體狀況, 我們在文章後面加了註解。

psavep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